健康
健保「砍藥價」力道放緩!今年健保藥價砍36.15億 抗生素、胰島素不調
健保署今(25)日公布114年度健保藥價調整結果,本次藥價調整金額為36.15億元,調整幅度自去年的2.3%下降為1.65%,調幅為歷年最低。調查的藥品1萬2,652項,未調整11,309項,調整2,343項,調整項目數亦為歷年最低,金額、數量雙雙創下自102年實施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(DET)以來新低。
健保署指出,今年共調查1萬2652項藥品,其中高達1萬1309項未調整,僅調整2343項藥品,調幅1.65%,其中,98項藥品調升藥價,2245項藥品調降。新藥價將自4月1日起正式上路。
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黃育文表示,今年藥價調整方向與往年不同,為配合國家藥物韌性整備計畫的重要政策,以確保臨床用藥穩定為優先目標,因此食藥署公告的必要藥品,包括抗生素、胰島素等,均未納入調整範圍。此外,配合去年修正的新辦法,只要藥品使用國產原料,即可申請調升藥價,以鼓勵本土原料使用、強化供應鏈韌性。
黃育文指出,近年受通膨、匯率、關稅與原物料成本上漲影響,無論國產或原廠藥品,生產成本普遍上升,許多藥廠皆調整產線因應,因此今年的藥價調整不管是在金額以及數量上都是新低。
102年起試辦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制(Drug Expenditure Target, DET),於總額預算下,當實際藥費支出超過年度藥費支出目標值,則依藥價調查結果,針對藥價差超過一定範圍者,於隔年啟動藥價調整。藥價調整時,衡酌需強化藥品供應韌性,維護醫療服務穩定,考量基本用藥項目需求、調降幅度頻次合理性及基本價保障等原則,以確保合理調整藥價及確保民眾用藥權益。
健保署強調,藥價調整是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6條規定辦理,為每年例行作業,廠商對於調整後藥價,認為有不敷成本情況,均可於公告日起2週內檢具成本分析資料,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4條規定,向健保署建議提高藥品價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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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保署指出,今年共調查1萬2652項藥品,其中高達1萬1309項未調整,僅調整2343項藥品,調幅1.65%,其中,98項藥品調升藥價,2245項藥品調降。新藥價將自4月1日起正式上路。
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黃育文表示,今年藥價調整方向與往年不同,為配合國家藥物韌性整備計畫的重要政策,以確保臨床用藥穩定為優先目標,因此食藥署公告的必要藥品,包括抗生素、胰島素等,均未納入調整範圍。此外,配合去年修正的新辦法,只要藥品使用國產原料,即可申請調升藥價,以鼓勵本土原料使用、強化供應鏈韌性。
黃育文指出,近年受通膨、匯率、關稅與原物料成本上漲影響,無論國產或原廠藥品,生產成本普遍上升,許多藥廠皆調整產線因應,因此今年的藥價調整不管是在金額以及數量上都是新低。
102年起試辦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制(Drug Expenditure Target, DET),於總額預算下,當實際藥費支出超過年度藥費支出目標值,則依藥價調查結果,針對藥價差超過一定範圍者,於隔年啟動藥價調整。藥價調整時,衡酌需強化藥品供應韌性,維護醫療服務穩定,考量基本用藥項目需求、調降幅度頻次合理性及基本價保障等原則,以確保合理調整藥價及確保民眾用藥權益。
健保署強調,藥價調整是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6條規定辦理,為每年例行作業,廠商對於調整後藥價,認為有不敷成本情況,均可於公告日起2週內檢具成本分析資料,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4條規定,向健保署建議提高藥品價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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