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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家/郵局「收走5百」2千留檯面 超商店員收回被當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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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家/郵局「收走5百」2千留檯面 超商店員收回被當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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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一名超商店員帶著3000元要去郵局換零錢,聽到櫃檯人員說「零錢不夠,只能換一部分」,看到檯面上還有2000元,就誤以為是換不了的錢,於是收進口袋,被郵局告竊盜罪。郵局回應,當下人員繁忙,誤以為已經收下鈔票,就把硬幣交給客人。因為沒有客人的資料,所以才報案找人。儘管如今案件不起訴,但超商店員還是不滿自己一度被當成小偷。

超商店員進到郵局,配戴密錄器自保,因為他沒想過會被郵局告。遭郵局告竊盜超商店員vs.郵局櫃檯人員:「奇怪,妳要找就找,幹嘛用告的咧?我想不透欸。(我找得到你嗎?)

換錢出狀況,郵局找不到人,短少2000元,衍生後續狀況。原來當時超商零錢不夠,店員帶著3000元來到郵局,說要全部換成10元硬幣,但最後卻演變金錢糾紛,挨告竊盜罪。

遭郵局告竊盜超商店員:「有一部分她就放在檯上沒收走。那是不是主觀認知這個是妳沒有要跟我換的,那我就把它收進口袋。多拿當然沒有發現,若發現我一定會還她嘛,因為這畢竟監視器都拍得到。」

事發在去年12月。超商店員要換3000元零錢,聽到櫃檯人員回應零錢不夠,只能換一部分。但超商店員霧煞煞,看到還有2000元放在檯面上,以為是換不了的錢,他收進口袋,最後變成賊。

遭郵局告竊盜超商店員vs.郵局櫃檯人員:「我沒有告你喔,我只是請警察幫我找。我如果要告你,我就不寫和解書了喔。」

儘管事後歸還2000元,雙方和解,但竊盜公訴罪沒辦法撤告。

遭郵局告竊盜超商店員:「她找我的方法是跑去告我偷錢。警察跑到我們店裡去找我,弄得非常尷尬。確實我沒有要貪這個2000塊的事情,那還好是檢察官看了一下這整個過程,發現說我根本沒有心要偷。」

強調因為信任郵局櫃檯兌幣有清點,所以拿到錢就帶回超商。案件進到地檢署,檢方查證後依證據不足給予不起訴。而對此郵局回應,當天當事櫃檯人員繁忙中,誤以為自己已經收下紙鈔,就把硬幣交給客戶。等到盤帳時發現現金短少2000元,隨即觀看監視畫面確認漏收。因為沒有客戶資料無法連絡處理,才在報案後找到客戶。現在不起訴,烏龍一場,但各有疏失,也沒有再三核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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