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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告八炯、閩南狼 鍾明軒求償500萬 486狠評:白花律師費

編輯部 2天前 16 瀏覽
開告八炯、閩南狼 鍾明軒求償500萬 486狠評:白花律師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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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馮亦寧/台北報導〕網紅鍾明軒槓上「八炯」溫子渝、「閩南狼」陳柏源,提告求償500萬元,並要求對方在YouTube頻道刊登判決書,風波持續延燒。昨(2日)台北地院開庭傳喚鍾明軒,不過庭訊不到10分鐘即結束,引發外界關注。知名電商486先生在社群發文,引用本報報導,表示朋友問他對這官司的看法,486先生認為:「這紅鍾明軒幾乎白忙一場還白花律師費。」

486以多年實務經驗分析指出,法院對於網紅這類公眾人物的名譽權,通常採取較寬鬆標準。尤其當議題涉及國家認同、政治立場等高度公共利益時,更屬於「可受公評」範圍。

他進一步點出關鍵,鍾明軒主張對方「影射」其收受中共資金,但在法律上,要構成誹謗,必須證明對方具有高度惡意。即使言論尖銳甚至讓人不舒服,只要不是憑空捏造,就可能被認定為「合理評論」,受到言論自由保障。

此外,486也特別提到閩南狼的說法策略,強調對方從未明確指控「一定有收錢」,而是以「難道沒有嗎?」、「是否有可能」等疑問語氣表達。這類模糊表述,在司法實務上相當難認定為散布不實事實,因為介於主觀懷疑與事實陳述之間。

他直言,在民事訴訟中,鍾明軒必須提出具體證據,證明對方言論「虛偽不實且具惡意」,門檻極高。甚至忍不住笑:「這真的太難了。」

鍾明軒不斷強調自己丟了代言、收入損失七位數、拿不到公關品,這一切在486先生眼裡都是鬼話,因為鍾明軒無法證明這些連帶因果關係,法律不是「你覺得你認為」,而是法院法官要看到清晰明白證據,他認為鍾明軒應該是拿不出來的。

486先生坦言,目前網路評論生態,政論型網紅剪輯他人片段來進行評論是常見做法,只要沒有曲解原因,法院通常傾向尊重評論者的剪輯與解讀空間。486先生忍不住笑:「鍾男(指鍾明軒),你真的太淺了,如果這種評論就受不了,那就別出來。」更強調自己不是嘲笑鍾明軒,而是機會教育,分享多年真實訴訟心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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