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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怖情人「雙刀插頸」殺害前女友!台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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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怖情人「雙刀插頸」殺害前女友!台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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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西區忠明路與華美西街口昨(27)日下午發生駭人情殺命案,一名在醫學中心任職的26歲巴姓女職能治療師,遭30歲陳姓前男友持雙刀追砍,其中一刀刺中頸部要害,傷重不治身亡。今(28)日台中地檢署複訊後認為陳男涉案重大,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晚間10點左右法官裁定羈押禁見。

27日下午5時許,陳男駕駛自小客貨車北上,前往巴女位於忠明路的租屋處外埋伏,發現下班的巴女後上前堵人求復合遭拒。陳男隨即從包包掏出預藏的15公分及10公分水果刀揮砍巴女,女方臉部遭利刃劃傷,最終體力不支倒地,慘遭刀刃刺頸喪命。追逐過程中,熱心路人王男及曾女試圖制止陳男,其中王男慘遭刀刃劃傷臉部,幸好送醫救治後無生命危險。警方最終在距案發地約600公尺的台中市北區西屯路旁死巷將陳男攔下。

由於陳男手部受傷加上夜間不訊問規定,警詢程序延至28日上午完成,隨後依殺人罪嫌移送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。同日上午,檢察官賴謝銓會同法醫對死者巴女遺體進行相驗,後續將擇期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。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台中分會亦已啟動關懷機制,提供被害人家屬必要協助。

28日下午,陳男解送至署接受檢察官複訊。台中地檢署指出,綜合相關證人證述、監視錄影畫面、被害人2人診斷證明書及扣案水果刀等證據資料,認定陳男涉犯《刑法》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及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,罪嫌重大。其中殺人罪屬死刑、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,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、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,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,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,已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28日晚間10點左右,經法官裁定羈押禁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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