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
幼年性侵追訴權釋憲!憲法法庭今「不公開」說明會 8名大法官是否「合體」受矚目
憲法法庭去年底由5名大法官領軍演出復活記後,已連續出爐3起判決,但3名反對派大法官迄今仍抵制,創下司法最高殿堂內戰的難堪紀錄。不過,憲法法庭今天將針對10起幼年性侵案的追訴權時效聲請案,召開不公開說明會,聲請人方由律師蔡尚謙及前立委、律師邱顯智等人領軍對戰,而8名大法官是否會在新年破冰合體出庭,深受外界矚目。
現行《刑法》第80條規定追訴權時效,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,追訴權30年(不含發生死亡結果者);最重本刑為3年以上、10年以下之罪者,追訴權為20年;若犯最重本刑1年以上、3年以下之罪,追訴權為10年,其他罪責也有規定時效,但均要從犯罪之日起算,導致許多幼年遭到侵犯的未成年人,等到有能力維權時,早已喪失了機會。
律師蔡尚謙接辦的一起案例,下場即使如此。
一名堂兄被控於1996年到1999年間,利用農曆過年、寒暑假及周六日時間,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堂妹(未滿14歲)4到6次,堂妹成年後,委託律師控告堂哥違反《刑法》強制性交罪及及強制猥褻罪。
不過,承辦的士林地檢署鑑於追訴權時效,最慢已在2019年8月30日完成,審酌堂妹2021年12月7日才提告罹於時效,處分不起訴,高檢署駁回再議不起訴確定,當事人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也被駁回,因而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。
訴訟代理人、台灣光寰協會理事長蔡尚謙,在憲法法庭決定召開說明會後,公開呼籲憲法法庭應納入多面向的專家學者意見等。
蔡尚謙在聲請案中主張的爭點包括,《刑法》第80條規定之追訴權是否適用「罪刑法定主義」?追訴權於舊法時代(指2005年修法前),是否為表面上看似中立的法規範,卻造成 系統性不利 (對於受害的女性及兒童)之差別待遇?追訴權於實際適用(前述對於遭受性侵害之女性及兒童),出現過度限制或明顯不公,以致適用上違 憲,對個案顯然過苛之情事。此外,現行司法制度所認定的追訴權,多有利於被告,造成特殊個案無法兼顧實質正義,顯然過苛,對女性及兒童造成雙重不利影響的系統性歧視後果,在個案適用上明顯遠憲,也有違反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、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》及《兒童權利公約》。
這起聲請案的主案,為蔡尚謙律師代理的堂哥性侵堂妹案,而其他9起併案裡,最受矚目的就是由邱顯智、劉繼蔚及實習律師黃守鵬代理的謝姓藝術家性侵未成年少女案,其他8起未成年性侵案,也全都由蔡尚謙擔任訴訟代理人。這9起案件的情節相仿,多數為家內性侵,但也有權勢性侵的慘痛案例。
這起釋憲案目前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2024年5月27日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,而社團法人暖暖Sunshine協會則於今(2026)年1月30日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。
憲法法庭自去年底起持續產出判決,這次又召開說明會,用行動宣告大法官已經動起來,但3名反對派大法官蔡宗珍、楊惠欽及朱富美,仍在持續對抗包括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、大法官呂太郎、陳忠五、尤伯祥及蔡彩貞在內的5名大法官,3名大法官迄今主張判決違法。
因此,8名大法官是否會利用這次的說明會,在新年度首次演出合體秀,還是會再現分裂內戰,外界都在等著看。
此外,憲法法庭雖然大動作召開說明會,但行政院也動起來,為保障未成年性侵害的被害人,今(2026)年院會已通過《刑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明定被害人滿20歲前,不計入追訴權時效,而相關草案仍待立法院審議。
更多太報報導 獨家/死囚沈文賓溺殺2人棄屍 打官司要最高檢察署「撤回這事」下場曝 死囚拖21年不槍決!鄭武松幹掉前妻和工頭曾「一心求死」 聲請釋憲被打臉 憲法法庭要開庭!邱顯智收通知書 證實大法官將開說明會辯「性侵案追訴時效」
現行《刑法》第80條規定追訴權時效,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,追訴權30年(不含發生死亡結果者);最重本刑為3年以上、10年以下之罪者,追訴權為20年;若犯最重本刑1年以上、3年以下之罪,追訴權為10年,其他罪責也有規定時效,但均要從犯罪之日起算,導致許多幼年遭到侵犯的未成年人,等到有能力維權時,早已喪失了機會。
律師蔡尚謙接辦的一起案例,下場即使如此。
一名堂兄被控於1996年到1999年間,利用農曆過年、寒暑假及周六日時間,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堂妹(未滿14歲)4到6次,堂妹成年後,委託律師控告堂哥違反《刑法》強制性交罪及及強制猥褻罪。
不過,承辦的士林地檢署鑑於追訴權時效,最慢已在2019年8月30日完成,審酌堂妹2021年12月7日才提告罹於時效,處分不起訴,高檢署駁回再議不起訴確定,當事人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也被駁回,因而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。
訴訟代理人、台灣光寰協會理事長蔡尚謙,在憲法法庭決定召開說明會後,公開呼籲憲法法庭應納入多面向的專家學者意見等。
蔡尚謙在聲請案中主張的爭點包括,《刑法》第80條規定之追訴權是否適用「罪刑法定主義」?追訴權於舊法時代(指2005年修法前),是否為表面上看似中立的法規範,卻造成 系統性不利 (對於受害的女性及兒童)之差別待遇?追訴權於實際適用(前述對於遭受性侵害之女性及兒童),出現過度限制或明顯不公,以致適用上違 憲,對個案顯然過苛之情事。此外,現行司法制度所認定的追訴權,多有利於被告,造成特殊個案無法兼顧實質正義,顯然過苛,對女性及兒童造成雙重不利影響的系統性歧視後果,在個案適用上明顯遠憲,也有違反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、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》及《兒童權利公約》。
這起聲請案的主案,為蔡尚謙律師代理的堂哥性侵堂妹案,而其他9起併案裡,最受矚目的就是由邱顯智、劉繼蔚及實習律師黃守鵬代理的謝姓藝術家性侵未成年少女案,其他8起未成年性侵案,也全都由蔡尚謙擔任訴訟代理人。這9起案件的情節相仿,多數為家內性侵,但也有權勢性侵的慘痛案例。
這起釋憲案目前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2024年5月27日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,而社團法人暖暖Sunshine協會則於今(2026)年1月30日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。
憲法法庭自去年底起持續產出判決,這次又召開說明會,用行動宣告大法官已經動起來,但3名反對派大法官蔡宗珍、楊惠欽及朱富美,仍在持續對抗包括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、大法官呂太郎、陳忠五、尤伯祥及蔡彩貞在內的5名大法官,3名大法官迄今主張判決違法。
因此,8名大法官是否會利用這次的說明會,在新年度首次演出合體秀,還是會再現分裂內戰,外界都在等著看。
此外,憲法法庭雖然大動作召開說明會,但行政院也動起來,為保障未成年性侵害的被害人,今(2026)年院會已通過《刑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明定被害人滿20歲前,不計入追訴權時效,而相關草案仍待立法院審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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