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

民進黨粗暴對待陸配

編輯部 12小時前 1 瀏覽
民進黨粗暴對待陸配
民眾黨不分區立委、陸配出身的李貞秀正式就任後,圍繞她的所謂「國籍爭議」不但沒有平息,反而在民進黨內部被進一步政治操作。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公開點名李貞秀,質疑道:「就問你沒有中國護照,那你當時是怎麼從中國離開,來到台灣結婚生子的?」這番話,令人震驚。

因為這並不是什麼複雜的兩岸法律難題,而是最基本的常識。稍有接觸兩岸往來的人都知道——台灣人前往中國大陸,使用的不是護照,而是台胞證;中國大陸人士來台,也不是持「中國護照」,而是憑身分證等資料申請大陸的「往來台灣通行證」和台灣核發的「入台證」。這不是灰色地帶,而是長期存在、白紙黑字的制度設計。

原因很簡單:中華民國法律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與護照,自然也不可能「承認」對岸護照作為出入境依據。因此,法律上能處理的,從來只是「戶籍」問題,而不是「國籍消除」。阻擋陸配的,是制度設計,不是個人意志。

只要對岸來台制度稍有了解,就不可能說出「沒有護照怎麼來台灣」這樣的話。哪怕只去過一次中國大陸,都不至於如此失言。質疑「沒有護照怎麼來台灣」,並非揭露問題,而是顯示對既有制度的陌生。這種陌生感,才是真正值得警惕之處。

更令人不安的是,這種發言反映的並非單一失誤,而是一種把「一邊一國」的政治願望,直接當作現實前提來操作政策的心態。當想像取代現實,當意識形態凌駕制度設計,決策只會變得幼稚,也極其危險。

除了國籍問題,陳培瑜還進一步質疑李貞秀「假離婚」。這同樣站不住腳。在法理上,只要依法完成離婚程序,婚姻自由不會、也不該因一個人的出生地而被附加政治審查。

把李貞秀的離婚拿來大做文章,真正的功能只有一個——對陸配進行道德審判,甚至是蕩婦羞辱,並暗示其「滲透」動機。事實是,大陸人士取得台灣身分,只需在台居留4年、設籍2年,依法完成程序後,即為台灣公民。任何一位公民都可行使婚姻自由,與其身分合法性毫無關聯。

台灣已有超過20萬名東南亞外配,在設籍後因各種原因離婚者並不少見。但她們持續工作、撫養子女、繳稅納保,從未因此被質疑是否「不夠台灣」。唯獨到了陸配身上,標準卻突然變得嚴苛而充滿敵意。

李貞秀來台已30多年,育有5名子女,是5個台灣人的母親。她作為台灣人的時間,甚至比政治人物的幕僚年紀還長。這樣的人,還要被質疑「夠不夠台」嗎?(作者為作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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